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收据的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个人及连带责任。
为支撑公司事务开展,优化债款结构,下降融资本钱,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商场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管理办法》等法令、法规的规矩,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经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控股”)拟请求发行不超越人民币18亿元中期收据。
一、发行计划
1、发行规划:本金总额不超越人民币18亿元;
2、中期收据期限:不超越5年;
3、承销方法:选用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4、发行方法:选用簿记建档、会集配售的方法发行;
5、发行利率: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经过簿记建档方法终究断定;
6、发行目标:全国银行间债券商场的组织投资者(国家法令、法规制止的购买者在外);
7、发行上市:本次发行的中期收据将于注册后根据公司实践融资需求择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商场发行并买卖流转;
8、征集资金用处:用于营销途径建造和置换银行贷款。
二、为进步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矩,董事会授权公司运营层根据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和核准机关的定见处理详细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
1、详细决议发行机遇、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征集资金用处等与中期收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发行请求文件、征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矩进行相关的信息发表文件等;
3、处理必要的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处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买卖流转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方针或商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触及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矩必须由公司董事会从头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定见对本次发行的详细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及时发表中期收据的发行状况。
特此布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