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运营职业危害控制评价及措施

中国科技博览 / 2018年09月21日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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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婷婷++张渺

[摘 要]分析了西安地铁主要作业及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阐述了西安地铁关键岗位及控制措施,通过采取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设施、用品,降低接触有害物浓度,保证劳动者良好的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因素 地铁 职业健康体检 防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U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3-0337-01

为分析西安地铁运营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通过对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进行了综合评价、检测,制定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控制,各项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一、主要作业及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要产品为乘客的位移,围绕这一产品涉及的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地铁运营管理、列车运行、票务管理及对设施、车辆和运营设备的保养、维修等工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毒物(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盐酸、二氧化氮、二氧化氯、臭氧);(2)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金属粉尘);(3)物理因素(电焊弧光、微波辐射、工频电场、局部振动、噪声和电离辐射)。

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西安地铁运营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分析,主要职业危害为检修作业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集中在车辆、轨道、环控设备等的作业过程。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工种、操作方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情况见表1。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关键岗位控制

经过现场调查,依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确定本项目主要检测项目有硫化氢、一氧化碳、苯、锰及其化合物等化学毒物,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生产性粉尘,微波辐射、局部振动、噪声等物理因素。在正常生产环境和状态下,按照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规定的采样方法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采样。依据《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2004)的方法进行检验,《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的方法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进行采样和分析,《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189.8-2007的方法对工作场所噪声进行测量。使用的采样仪器和空气收集器的规格和性能符合《作业场所空气采集仪器的技术规范》(GB/T 17061-1997)的规定。

本次评价检测岗位数94个,超标数12个;检测场所数254个,超標数12个。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性、接触人数、作业人员接触频率、接触时间等考虑,经综合分析,分公司各工作场所关键控制岗位及关键点如下:

工程车司机和工程车检修工。危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噪声;控制措施:①定期检维修车库轴流风机,加强联合车库通风;②工程车热车启动过程中,减少在机械间接触噪声时间;③工程车车外检查过程,需按要求佩戴防毒口罩、防噪耳塞。

车辆检修工(列车吹扫)。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控制措施:①确保吹扫库坑道内设置的通风除尘系统能够正常有效运行;②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加强监管。

喷漆工。危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控制措施:①定期检查喷漆房送风排风管道的密封性,适时更换过滤材料;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管。

结构房建工。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甲苯、二甲苯;控制措施:①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时间;②定期进行现场检测。

线路检修工。危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控制措施:①严格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接触时间;②加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管和培训。

机电检修工。危害因素:硫化氢、其他粉尘、盐酸、二氧化氯、一氧化碳、噪声、氢氧化钠;控制措施:①定期检查污水处理站、或锅炉房各房间轴流风机,确保正常运行;②确保盐酸储存罐或盐罐加药区附近应急冲洗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水质要满足要求;③定期委外处理用酸废液;④正确佩戴酸碱防护用品,防止酸碱灼伤。

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分析

(一)职业防护技术措施

防尘措施:完善列车车厢贯通通道的扫尘工艺,区间隧道的扫尘工位配备移动式除尘设备进行抽排风除尘。吹尘扫尘工作后及时冲洗,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职业暴露机会。对于未能通过改善工艺降低粉尘浓度的作业岗位,应配备合格有效的防尘口罩。降噪措施:降低电车车厢、驾驶室内以及站台扩音器音量,减少电车司机、站务员等的噪声接触。

(二)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

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检测,掌握场所内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良好的作业环境,并接触危害因素检测值超过接触限值50%(高毒物品超过接触限值10%)以上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三)职业健康体检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尤其重视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通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可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避免出现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过程中被诊断为职业病。对体检结果为职业禁忌或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予调岗,不得安排其从事可能接触其禁忌的危害因素的作业。

四、防护设施、用品情况措施分析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包括屏蔽门、工业壁扇、中央吸尘系统、洗车库隔离玻璃、空调通风系统、机械排风设备等,防护设施的检查与维修由公司相应设备、设施维修部门负责,确保运行期间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损坏。

公司严格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和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要求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和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公司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员工配备不同的防护服、防尘口罩、防毒面罩、耳塞、防酸碱手套等防护用品,严格劳动防护用品入场验收,按时定量发放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满足各工种的劳动防护需求,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员工职业病的预防起到一定效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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