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抉择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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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告诉于2013年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告诉,会议于2013年1月28日上午9 时在公司老大楼店写字楼七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因公事原因董事张凤琴授权董事邓军代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蒙进暹先生招集并掌管,会议的举行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方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供给续告贷的方案》;(详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供给续告贷的布告,布告刊登于同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成果: 9票拥护 0票对立 0票放弃
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告贷供给担保的方案》;(详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供给告贷担保的布告,布告刊登于同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成果: 9票拥护 0票对立 0票放弃
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2013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告诉,布告刊登于同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成果: 9票拥护 0票对立 0票放弃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8日